首页 > 产品大全 > 公安县文旅局依法取缔梅园公园违规营业性演出 守护文化市场秩序

公安县文旅局依法取缔梅园公园违规营业性演出 守护文化市场秩序

公安县文旅局依法取缔梅园公园违规营业性演出 守护文化市场秩序

公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梅园公园内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,不仅噪音扰民,还存在安全隐患。县文旅局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赶赴现场核查处置,依法对违规营业性演出予以取缔,有力维护了文化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。

经调查,该演出活动未按规定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也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,属于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演出,对组织者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并依法下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,限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。执法人员对现场观众进行了疏导,确保安全有序撤离。

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、通过舞台表演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文化产品的经营活动,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,并按照许可内容规范开展。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,不仅扰乱文化市场正常秩序,还可能因场地、设施、安保等条件不达标而引发安全事故,危害公共安全。公安县文旅局始终对此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,坚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

此次行动是公安县文旅局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、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的具体举措。下一步,县文旅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,畅通举报渠道,强化部门联动,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做到早发现、早处置。积极引导演出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经营,鼓励创作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共同营造规范有序、繁荣发展的文化市场环境。

公安县文旅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演出经营主体:举办营业性演出须依法审批,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如发现违规演出行为,可拨打文化市场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,携手维护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。
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apcwtucgu.com/product/43.html

更新时间:2026-10-31 04:24:06